峨眉山赛鸽中心第四届秋季
决赛指定鸽赛规程
一 、设十取一赛:200元组、300元组、500元组;
奖金分配:200元组奖2000元、300元组奖3000元、500元组奖5000元。
二、设二十取一赛:200元组、300元组、500元组;
奖金分配:200元组奖4000元、300元组奖6000元、500元组奖10000元。
三、设三十取一赛:200元组、300元组、500元组;
奖金分配:200元组奖6000元、300元组奖9000元、500元组奖15000元。
四、设友谊赛:200元组、300元组、500元组;
奖金分配:三项比赛均由进入决赛前400名进奖鸽平均分配。
五、其他规定:
1、以上比赛均为本中心提取10%工作费后发奖。
2、本次比赛名额录取在第一羽赛鸽归巢后次日19时前产生,并实行“伯马制”。名额录取如在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由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如有效期内未产生指定鸽或指定鸽决赛未上笼,参赛费全额退还参赛鸽主。(请鸽友仔细核对参赛鸽是否上笼、足环号、参赛项目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在比赛当日上午10点前告知本中心,以便及时更正,否则责任自负。)
3、指定鸽购买时间为即日起至决赛上笼当日晚6点。
4、以上比赛仅限鸽主本人指定。
5、比赛结束后,网上公布比赛名次,三天后无异议,成绩有效。
6、外地鸽友参与指定鸽比赛将款汇入本中心,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和赛鸽足环号码,参加项目一并传真至本中心。本中心概不接受电话指定!
传真号:0833-5042498,联系电话:18981313655
汇款帐户: 工行 62220 22306 00223 9332 户名:谢嘉
农行 62284 80521 85586 4919 户名:谢嘉
四川峨眉山赛鸽中心
201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