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名: 密码:
注册会员|忘记密码 滚动广告,滚动广告滚动广告滚动广 2024年5月7 星期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帮助]
[导航]
[投稿]
公棚首页 特别推荐 经典信息 公棚快讯 公棚规章 公棚赛绩 公棚交流 公棚拍卖 公棚直播 公棚视频 公棚图片 服务指南
站内搜索 ★在线注册公棚网站 ★下载公棚申请表

河北省唐山市信发信鸽养殖中心2017年第二届(春)棚竞赛规程

2016/6/12 11:12:44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信发信鸽养殖中心


河北省唐山市信发信鸽养殖中心2017年第二届(春)棚竞赛规程 

 

唐山市遵化市信发信鸽养殖中心为答谢广大鸽友的支持与厚爱,2017年春季大赛特推出感恩回馈活动,特设幸运大奖3名,奖励新款捷达车三辆凡交满7羽团体的参赛会员可免费一羽,交满14羽团体的参赛会员可免费二羽参加幸运汽车大奖赛,依此类推…鸽主自愿参加,决赛站101-500名(包括第101)产生二辆, 501名后(包括第501名)产生一辆,名次靠前者得。此奖项以每户预交1000保证金为准。待100公里探视后,保证金正式转为参赛会员名下参赛费。如探视无鸽保证金全额退还。自公布之日起接受预定,截止日期为2016930(以实际交费为准)并网上公布。

 

 

主办单位: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信发信鸽养殖中心

协办单位:河北省遵化市信发特色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河北省遵化市鑫利源金银选厂

监赛单位:全国各地参赛鸽友代表、赛鸽传媒

 

 

一·参赛条件

  

 1、参赛鸽需佩带国家或所属地区承认的2016年正式足环一枚,鸽龄为25-50天的健康鸽。

 

 2、参赛鸽由主办单位统一接种疫苗(包括鸽痘、新城疫、沙门氏疫苗) 交鸽时已接种疫苗须主动向主办单位说明。凡鸽主所在地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鸽主将幼鸽交入本中心后,本规程即为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二·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及地点

 

1.         参赛费每羽800饲养费200元(共计1000元),100±5%公里训放完毕后我中心统一安排参赛鸽友交费上手探视,如鸽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交款手续,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180公里未上笼的参赛鸽退回参赛费。(协议鸽免谈)

 

 2· 收鸽方式、交鸽时间及地点:2015616日至1130日止。

      地点:河北省遵化市信发信鸽养殖中心全天服务,唐山市每周五启新桥鸽市,周六、周日果园、河北桥鸽市均有本中心人员亲自收鸽,周边鸽友可提前预约,本中心可上门接鸽。外地鸽友如需要办理公路、铁路、空运请提前与本中心联系,以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3·   地址:河北省遵化市石门镇石门一村(由清东陵出口往蓟县方向下高速左转,沿邦宽线西行2公里处路北。) 

  

三·竞赛项目及奖励办法(南线)

 

1·热身赛 河北 180公里(±5% 3月底   取前50名(前5名发特制奖杯一樽)

                                  冠军—50名各1000

 

2·预   河北 280公里(±5% 4月初   取前100名(前5名发特制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0

5000

3000

2000

1000

 

3·决   河南 500公里(±5% 4月中旬  取前500 (前10名发特制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0

101-500

5

5

5

1

6000

 

4·小团体赛:取前30  (前10名发特制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30

3000

1万元

1万元

1万元

小团体凡交7赛鸽为一组,大团体凡交20赛鸽为一组(大团体包含小团体)编组分ABC…以此类推。280公里归巢后3日内分清。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是同一名下会员不得并组,团体名次均以决赛获奖前5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则按第一羽名次列前者为胜。(最少入围2

 

大团体赛:取前5   (前5名发特制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5

2

2万元

2万元

2

 

5· 双关鸽王:取前10  (前10名发特制奖杯一樽)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

5000

5000

5000

各颁发特制奖杯一尊

预、决赛名次相加先者为胜,如名次相同,以决赛成绩先者为胜。

 

6. 地区鸽王赛:每个地区(150羽以上)限取一名,各颁发特制奖杯一尊。

  

五·汇款账号及联系方式

 

参赛费用可直接存入以下指定账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注明参赛鸽主的鸽舍名称,地址 ,电话。并微信或传至本中心以便查询。汇款单和参赛卡作为领取奖金依据。(参赛鸽友注意保存)

收款人:蔡树茂                  

        工商银行:6222 0804 0300 3930 149 (免收手续费)

     农业银行:6228 4806 5826 5254 974

          建设银行:6217 0001 8001 3055 433

  

信发养殖中心电话:0315-6092568   信发养殖中心传真:0315-6092568

本中心微信号:AAA-AAA888888 

 

联系电话(蔡先生) 13313057543    18931596388

 

六·竞赛规程

 

1·各项比赛全部过程由参赛鸽友代表全程监督、监放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排名,网上直播同步显示,当众公布。若计时成绩同分同秒,按系统排名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则由裁判员按《裁判法》执行 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日落结束,如有效报到期未满500名,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团体、鸽王奖金除外)

 

七·赛鸽意外损失及补交事项

 

 1.参赛鸽在封棚前如丢失、伤病等情况,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或领回,本中心不予赔偿赛鸽。

 

 2.赛鸽0-100公里(不低于10-15次训放)、探视结束后赛鸽正常家飞期间,如发生丢、伤、病、亡等情况,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予赔偿免责。

 

八·拍卖说明

 

1.决赛获奖鸽前500名,在比赛结束后择期举行颁奖拍卖,起拍价1000元,拍卖所得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计入本中心费用。流拍鸽由鸽主交纳起拍价40%领回。

 2.决赛结束,举办加强赛,所有归巢鸽必须参加(决赛名次鸽自愿参加,如不交费只得名次,不得奖金,奖金下移),名次鸽及获奖鸽必须参加二次拍卖,拍卖所得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具体规定另行通知。所以迟归鸽免费领回

·其它事项

 

1·各项比赛遇到恶劣天气时,经监赛单位批准后顺延或择期另赛。

 

2·本中心郑重承诺,无论集鸽多少羽,奖金不变。

 

3·本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参赛。

 

4·比赛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相关税收均由鸽主自理。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疫情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而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承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不退饲养费。

 

6.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本中心所有参赛鸽将同等的饲养、训练,并通过网站(http://xinfa.chinaxinge.com)向广大鸽主提供赛鸽的训、养与各项竞赛情况。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遵化市信发信鸽养殖中心所有!

 发布时间:2016/6/12 11:12:44 收藏该文章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唐山遵化信发赛鸽公棚第二届秋季竞翔规程 (2019/1/12 0:26:08)
  • 唐山遵化信发公棚修改规程公告 (2018/4/8 4:32:30)
  • 唐山遵化信发公棚修改规程公告 (2018/4/7 15:18:31)
  • 2018年唐山市遵化信发赛鸽公棚秋季比赛规程 (2018/3/30 4:16:46)
  • 2018年唐山市遵化信发赛鸽公棚秋季比赛规程 (2018/3/29 15:58:24)
  • 2018年唐山市遵化信发赛鸽公棚秋季比赛规程 (2018/3/29 15:41:31)
  • 2017年唐山市信发信鸽养殖中心第二届(春)棚竞赛规程 (2016/6/15 13:18:49)
  • 唐山市遵化信发信鸽养殖中心(免费三选一大奖赛) (2015/8/27 10:12:39)
  • 重要通知!!唐山市遵化信发信鸽养殖中心接鸽通知! (2015/8/12 10:31:56)
  • 重要接鸽通知!!唐山市遵化信发信鸽养殖中心接鸽安排! (2015/8/11 8:10:09)
  • 友情链接: 爱鸽查询app下载 | 114信鸽网 | 比利时皇家信鸽协会KBDB | 欧洲信鸽站 | 比利时赛鸽天堂 | 更多查询
    实用查询: 信鸽环号查询 | 赛线地图 | 空距计算 | 天气网 | 英汉翻译 | 邮编电话查询 | 列车时刻表 | 手机查询 | IP地址查询 | 更多查询
    关于我们 我们优势 推广方式 付款方式 联系方式 帮助中心
    Copyright 2000-2014 http://www.quanqiu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赛事直播系统 发明专利号:201310282712.2
    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平台:a15732977601 微信手机客服:15732977601 传真:周六、日垂询:15732977601 电邮:1600690287@pp.com
    版权所有:全球信鸽网 http://www.quanqiuxinge.com 备案号:冀ICP备2021028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