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振宇赛鸽中心比赛规程
总奖金1800万元人民币
竞赛宗旨:诚信、公开、公平、公正
决赛冠军80万元、团体赛冠军80万元
主办单位:温州振宇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温州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参赛鸽必须是出生25~45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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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新城疫、沙门氏、鸽豆疫苗),如已自行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注明。
二、竞赛项目、距离、和时间:
本次比赛设热身赛、预赛、决赛、团体赛、三关鸽王赛
第一场:热身赛:距离180公里,时间:10月上旬。
第二场、预赛:距离280公里,时间:10月中旬。
第三场:决赛:距离480公里,时间:10月下旬。
1、团体赛:凡交7羽参赛鸽为一参赛单位的鸽主具备参加团体赛的资格,超出7羽的按7的倍数另算一组,按A、B、C、D……依次编组,按热身赛180公里归巢5日内顺序网上自动编组,如果鸽主特别要指定编组,鸽主要提前传真给本中心,一经指定不可改变。
2、团体赛以决赛获奖前450名内两羽以上,羽数多者为优胜者,如获奖羽数相同,按决赛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3、三关鸽王成绩计算方法:
将同一羽参赛鸽在热身赛、预赛、决赛中的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的参赛鸽,依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三、参赛办法
1、报名时每户交纳5300元保证金,80公里训放后,自动转为参赛费。
2、参赛鸽5~80公里训放不少于12次,最后一次80公里训放后,邀请温州市信鸽协会裁判查棚,鸽主按查棚数字7日内交纳每羽参赛费5300元。
3、180公里热身赛未上笼鸽,退还该羽赛鸽参赛费。
4、交鸽时间:2015年3月1日—2015年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收鸽地点:温州市陶山镇。
联系人:王东来
电 话:0577-65966601 传 真:0577-65966603
手 机:13777786684、13017812358
6、汇款方式:
1、参赛费用可直接存入以下指定帐户,汇款后请在汇款凭证注明参赛鸽主姓名、地址和电话,并将其传真至本中心。
开户行:农行温州市望江支行
农行,户名:王东来,账号:62284 9033 00122 78015;
开户行:工行温州市朔门支行
工行,户名:王东来,账号:6222 0212 0301 9917 649;
开户行:建行温州市金来支行
建行,户名:王东来,账号:6236 6814 2000 1509 769;
四、竞翔办法:
1、本届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
2、各项比赛的裁判员由省或市信鸽协会委派,由其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成绩审定及比赛前的验棚、验鸽并欢迎鸽友参与现场监督。
3、本次比赛采用电子鸽钟计时,若出现电子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本次大赛组委会和裁判组作最终裁决,公告公示后发放奖金,举行拍卖或重新组织比赛。
4、参赛鸽在收鸽期间发生任何丢失、死亡,游棚等情况,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不补者视为放弃。另公棚为保证参赛鸽的竞赛状态,每关比赛后,为保证赛鸽的体质及状态,仍需要正常家飞训练,在此期间如有飞失或者伤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至次日18时止;若决赛当天无归巢鸽,则取消本次比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数量未满录取名次的,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五、获奖鸽、归巢鸽的拍卖归属办法
1、拍卖时间:决赛结束后一周本中心对所有获奖鸽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作为拍卖组织费用。
2、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行办理。
六、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第一场:热身赛:取前10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合计奖金54.5万。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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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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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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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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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至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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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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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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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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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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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5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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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场:预赛:取前10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合计奖金68.2万。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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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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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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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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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至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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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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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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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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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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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6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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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决赛:取前450名,前10名发奖杯一樽,合计奖金1420万。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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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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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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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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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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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名至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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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名至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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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名至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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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名至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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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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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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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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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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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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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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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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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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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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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赛:取前30名,前10名发奖杯一樽,合计奖金235万。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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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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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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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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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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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名至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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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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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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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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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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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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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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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综合鸽王:取前1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合计奖金22万。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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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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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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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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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名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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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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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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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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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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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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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振宇赛鸽中心所有。
温州振宇赛鸽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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