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奖杯:预赛前10名奖杯各一尊,决赛前10名奖杯各一尊,双关鸽王10名奖杯各一尊,团体前10名奖杯各一尊。
3、团体赛: 70公里训放归巢鸽进行编组,参赛鸽友在训放后5日内传真至我公司,可分A、B、C、D组…… 8羽为一组,交鸽时同一名称下已交8羽的不论存鸽多少,都有团体赛资格,团队奖内若发生弃权鸽一羽以上的不可以参与团体奖项的评比。团体奖从决赛所有获奖鸽内录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按决赛名次以第一羽快者为胜。
4、双关鸽王奖:以预、决赛双关分速相加,得数高者为胜、得数相同, 以决赛分速高者为胜。
五、竞赛规则:
1、比赛执行云南省信鸽协会根据中鸽协《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的《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查棚、预、决赛由监赛单位委派裁判员并聘请各地裁判员联合执裁,比赛时欢迎各地鸽友代表随车前往参观比赛上笼、开笼全过程,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2、赛鸽在公司饲养、家飞、训放、比赛中损失的视为自然淘汰,公司概不负责任何赔偿。
3、有效报到期:预赛当天,决赛2天,预、决赛实行伯马制。(如预、决赛在有效报到期内,未有归巢鸽及名次未报满,所有剩余奖金均由上笼参赛鸽均分)。
4.比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排名,同步显示,当众公布。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由执行裁判根据《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裁定。
5、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保证奖金全部兑现。
六、获奖鸽和归巢鸽的拍卖、处理:
1、颁奖拍卖时间:决赛结束后择日举行拍卖,决赛获奖鸽1—300名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公司,10%为组织拍卖费。决赛301名后的获奖鸽由鸽主交400元后领回。
2、涉及奖金和拍卖收入个人所得税由鸽主自觉缴纳、其责任鸽主自己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
3、留拍的鸽子,鸽主可交起拍价的40%后领回,迟归鸽在决赛结束后20天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由本公司处理。
5、拍卖前请获奖鸽主事先准备好血统书亲临会场以便拍卖,若获奖鸽主未亲临会场,对拍卖鸽价格问题产生异议,本公司概不负责。
6、 若决赛归巢数达到800羽以上,将组织加站赛,规则到时制定。300名以前的不参赛。301名起获奖鸽自愿参加加站赛,但必须在决赛结束后三日内发传真到我公司,电话通知无效,过时责任自负。未进奖的爱鸽将全部参加加站赛,交费的参与进奖排名及指定排名。为不影响赛鸽状态,301名起归巢鸽不关棚,正常家飞,若有损失,我公司不负责任何赔偿。
七、相关事宜:
1、参加公棚信鸽竞技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活动,多输少赢,敬请参赛者谨慎、自愿参与,并仔细阅读本竞赛规程。
2、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赛鸽损失,本公司不负责任何赔偿。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它法律责任。
4、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5、决赛、加站赛爱鸽归巢后,在发回鸽主过程中,若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爱鸽丢失,则由楚雄州信鸽协会定价赔偿。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楚雄天翊鸽业养殖有限公司。
云南楚雄蓝天赛鸽养殖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