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翔第二届“津门名将”双关特比环大奖赛
一关500公里、二关550公里西南线 3月10日开始发售 一、参赛资格: 本场比赛以第一关500公里级(新乡)为基准站,空距不得低于480公里。要求参赛会员在预购环之前,利用网站设置的“空距自测系统”自行测定后再决定取舍。因此,凡第一关空距低于480(含)公里者,其参赛成绩无效,切勿订购。 网站自测空距如下填写113度57分44.460秒 35度17分45.120秒 咨询及订购电话: 18622905177 袁子龙 二、比赛时间及奖励办法: 第一关2016年5月中下旬十日后第二关 一关500公里、二关550公里 特比环序号为2015-02-0628501至2015-02-0630000 共计1500枚,每枚售价200元 一关500公里单关奖励:1-30名各1000元 双关综合奖励: 冠军15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10000元、 第四至十名各4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各2000元、 二十一名至一百八十名1000元 ○双关综合实力奖:1-10名各1000元。从双关综合200名中录取。 注:凡购买特比环十枚及以上、且在同一人名下与鸽舍参赛者,方有资格参与综合实力奖评选,该奖项从双关综合成绩前200名中产生,入围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则以分速累积相加,分速高者列前。
三、特比环制式及佩戴方式: 1、比赛采用全国统一足环结合内插式铝质防复套特比专环。 特比环有效佩戴方法为:将铝质专环置入统一足环之内,使之成为组合(铝质专环一端卷边,另一端为平口,佩戴时须将卷边一端朝向鸽爪处),然后将其佩戴在幼鸽一条腿上。 2、因铝质专环内径较细,请赛者适时佩套。 3、无论何种原因,特比组环遗失、损坏均不予补制;铝质专环开裂均判定成绩无效。 举办单位将保留不定期对参赛鸽主(棚)及赛鸽进行登门临检权利,同时开放举报通道,施行“黑名单”重点监控机制。
四、竞赛办法: 1、首关500公里当日归巢大于三户,有效报道期为开笼当日日落后30分钟,如当日未见归巢鸽或归巢低于参赛会员三户,继续报道至次日中午12点,超出规定则按失关计算。 2、第二关550公里当日归巢大于三户,有效报道期为开笼当日日落后30分钟,如当日未见归巢鸽或归巢低于参赛会员三户,继续报道至次日中午12点。当日归巢高于三户且名次未满,则终止比赛,成绩按双关综合成绩确定,剩余双关综合奖金由优胜鸽均分。如第二关至次日中午12点仍一羽未归,双关成绩按首关成绩确定。剩余双关综合奖金由优胜鸽均分。 3、本场比赛入围及指定鸽获奖者,以及举办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检的赛鸽,其鸽主必须应约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本会网站或电话通知为准)持赛鸽、“掌中宝”及足环证接受复检。经检测,凡赛鸽佩戴仿冒、复制足环者,除取消比赛成绩外,均以作弊论处。 4、第一关集鸽日遇雨顺延;第二关施放地遇雨及大雾时(不虑及沿途天气),则在司放地等待,若当日早9:00前雨雾仍未消散时,原则上就地休整至次日开笼。 5、本俱乐部责任人及参与集鸽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参赛(含指定鸽赛) 6、未尽事宜依照市鸽会惯例及历年规定执行。 五、报到办法及补救措施:(非常重要) 1、一关赛报到期间,主办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分设若干快速验棚执裁小组待命,随时登门快速验棚。入围鸽主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需与鸽会核对数据库须填写可供联络的移动电话号码),并在家(舍)中候检。凡以种种借口拒不配合验鸽、验钟者,即判定成绩无效,当事会员不得异议。 2、因电子鸽钟电池能量不足,以及设备、线路故障而导致报到受限者,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为防范AB棚舞弊行为,有效遏制人为延缓插表现象,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电子扫描数据的上传时限规定在30分钟之内完成。因此,凡上传时间超过规定时效者,均以后台数据库实际上传时间录取成绩(废除踏板采录时间)。 4、凡经检测鸽钟(掌中宝)走时与标准时间误差超过50秒者,竞赛主体有权予以核加(减)误差时间后,重新予以核算成绩。 (不含)以上者,均视为非正常飞返,其成绩不予认定,责任自负。因此,特别提示参赛会员切勿破坏防揭贴码及覆盖物质。 5、未尽事宜依照市鸽会惯例及历年规定执行。
六、参赛会员须知: 1、领环时,参赛会员有责任核对足环证与足环号码是否相符,否则责任自负。 2、赛鸽身体各部位(含羽毛)不得藏匿、夾带、粘贴、鸽主姓名、鸽舍名称及电话号码、QQ号、邮箱号等任何数据信息,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3、凡购环者均视为对本规程的认可,参赛者及主办单位均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异议。 4、主办单位有权评估天气状况及其走势,选择并做出推迟集鸽及开笼之决定。 5、有关比赛推迟及相关补充通知均以本会网站发布为准,参赛者不得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提出异议。 6、比赛期间,遇疫情、灾情、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承办单位有权因应事态做出推迟或无限期延期举办比赛之决定,延期比赛不改变比赛性质与奖金额度。
晟翔信鸽俱乐部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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