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南方赛鸽俱乐部2016年春季信鸽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株洲市南方赛鸽俱乐部
二、 监管单位:株洲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三、 参赛范围:本俱乐部会员
四、 训赛时间:2016年2月1日—5月31日
五、 决赛地点:河南省信阳或桐柏(验资训放
完毕后,由会员代表抽签确定其中一个点)
六、 竞赛项目及奖励:
(一)、春季15万元幼鸽大奖赛
1、竞赛项目: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团体赛。
2、参赛要求:遵守本俱乐部章程、认可本规程、缴纳
了会费和
购买了俱乐部规定数量的足环。(1)、参赛鸽必须佩戴本俱
乐部出售的套环。(2)、3枚起售,300元一枚,多购不限;
(3)售环时间: 2015年5月1日— 2015年6月30日,
逾期截止售环。(期内预定的除外)
3、奖励标准:
(1)、设保底奖15万元,拟售500枚环,按7%的比例取
奖。购环超过15万元时,按7%的比例增加奖励名次。
(2)、A、300公里预赛奖励前6名;B、500公里决赛奖
励前35名。
(3)、设团体赛奖:A、有15位以上的会员分别购环6枚
以上(包括6枚)即设团体赛奖;B、奖励前5名;C、在500
公里决赛有效名次内,归巢2羽以上者(包括2羽),才有获
取团体赛成绩的资格。D、羽数多者为先;羽数相等时,以
分速相加,分速高为先;如分速相同,则以决赛其第一羽鸽
排名在前者为先;E、团体奖如不够15名会员分别购6枚环
时,其所设团体赛奖奖金平均分给500公里决赛的获奖单鸽。
4、各项奖金分配:
A、300公里预赛奖励前6名: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
第三名 400元;4至6名各200元。
B、500公里决赛奖励前35名:冠军35000元;亚军20000元;
季军10000元;4至5名各5000元;6至10名各3000元;
11至20名各2000元;21至35名各1200元。增加的名次,每个
名次为1200元。
C、团体赛奖励前5名:冠军6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
4至5名各1800元。
D、300公里前3名、500公里前3名、团体赛前3名各发奖
杯一樽。
(二)、500公里4关暗插赛
1、四关暗插赛限当年幼鸽参加。本俱乐部2015年售
2016春环均可参加。
2、四关的地段划分:第一关:为100公里左右的第二
次验资训放; 第二关;为200公里左右的第一次验资训放;
第三关:为300公里赛;第四关:为500公里决赛。
3、四关缴费的划分:第一关:缴费20元;第二关:
缴费30元; 第三关:50元;第四关:100元。
4、交暗插费后,如赛鸽意外损失,为自然淘汰;中
途自行停止交费为参赛会员自动放弃,已交参赛费不退还。
5、每次交费款项及参赛鸽信息在俱乐部信息平台公布。
6、奖励名额,按决赛暗插上笼数10%的比例确定奖励
名次。
7、奖励分配: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
10%;剩余40%的奖金,由其他获奖鸽均分。
(三)指定鸽赛:
1、指定鸽公里段:春季赛分300公里、500公里。
2、指定鸽的方法:会员均可参与指定鸽赛;一羽赛鸽
可多项指定, 但一羽赛鸽只能指定一次。
3、单关指定鸽为:50元、100元、200元。按指定羽数
8%的比例取奖励名次。
4、奖励分配: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
10%;剩余40%的奖金,由其他获奖鸽均分。
七、春季验资和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在资格赛前一个月开始,俱乐部将与市鸽会一起多次
组织30-100公里的训放。训放和竞赛时间的通知,以俱乐
部信息平台“南方赛鸽俱乐部训放计划”栏目的通知信息
为主,短信通知为辅。
1、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增加其他竞赛项目时,另外制定
竞赛方案。
2、 购环截止后,所有售环数量、号环号段和会员所购团体赛足
环号码将及时网上公布。
八、奖励、奖金事项说明
1、各项比赛都实行伯马制奖励;(赛项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2、其他关赛、指定鸽赛等在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时,剩余奖金
由获奖鸽均分。有效期内没有归巢鸽,该项奖金按参赛鸽所交费,全
额退还。
3、指定鸽赛和暗插赛,不设奖杯。
九、竞赛注意事项:
1、俱乐部会费:50元。(老会员不交,新会员交)
2、购环时必须缴纳会费,未缴纳会费者,当年成绩无效;足环
一经售出,概不退和换;特比足环实行实名制购买,只有本人有效,
禁止转让他人(如遇会员住房搬迁新址,其鸽舍也随迁等特殊原因,
会员应书面申请说明寄养处,经俱乐部同意后,可以在寄养处会员
棚号下合并参赛)。
3、凡当年幼鸽大赛套环,必须由内、外环合并组成。会员套环
必须按顺序将外环套入脚上,然后将内环小口朝上,卷口朝下的方向,
套入幼鸽脚内,方可有效;如相反,则无效。参赛环不得有号记环、
电话号码及任何人为标记;如有足环开裂损坏,密码条损坏,该足环
无参赛资格和成绩无效。
4、参赛鸽必须按其参赛的项目分类填写竞翔单,竞翔单足环号
与归巢鸽足环号一致,裁判员按竞翔单所参赛项目对归巢鸽进行分类
排名。
5、比赛集鸽时,会员一旦将鸽笼赛鸽交给裁判员,鸽笼内所有
赛鸽都得装进集鸽笼,裁判员应严格检查会员鸽笼是否遗留赛鸽;会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带回赛鸽,否则,该会员此次参赛鸽的所有成
绩无效。
6、集鸽检验当中,各参赛会员应非常注意该关的检印、封环等
配件是否完好,否则,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俱乐部不负责。
7、俱乐部正式比赛集鸽时,当集鸽时间达到俱乐部所规定的集
鸽截止时间时,如无会员排队缴费,即停止收费。如赛鸽仍在装笼,
有迟到会员强烈要求缴费上笼 参赛。收费裁判应在该会员参赛竞翔
单上,记录迟到的时间并要其签字认证为据, 按其赛鸽归巢记录时
间加上集鸽迟到的时间,为其参赛鸽的正式归巢时间。
8、规程所定300公里以上赛事的参赛鸽(除暗插、指定鸽赛赛
鸽外),必须参加资格赛,否则以失格论处。参加500公里决赛的,
必须有300公里大赛记录,否则,成绩无效。
9、拟定的训放时间,原则上不变,如遇恶劣天气等问题,另行
通知。正式比赛的集鸽时间,实行“风雨无阻”集鸽。如果司放地连
续雨雾二天,至第三天上午9时前还不能开笼,将赛鸽拖回集鸽地,
当众开笼,另行择日集鸽,已收取的集鸽费不退还。如果300公里大
赛决赛站,司放地天气十分恶劣,根本无法比赛,则顺延比赛时间,
由俱乐部研究确定顺延日期,500公里大赛日期比照300公里比赛日期
相应顺延。其它司放时间依照中鸽协规定执行。
10、赛鸽参赛报到采用电子扫描自动报到。
参赛者需要在赛前,按厂家的使用说明,对电子扫描各个部件进行自
检, 对记录仪等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及时与俱乐部联系,俱乐部将
协助解决。如遇信号不稳,致使信鸽归巢后,未能及时上传信息,必
须立刻打电话上报裁判组,超时1小时,作为自动放弃名次。如赛鸽
开笼后,在赛前未自检设备;付费卡欠交款;电业部门停电,却无相
应的准备的;因此导致赛鸽成绩无法上传等一切后果,由鸽主自负其责。
11、集鸽后,运输途中如遭遇外力介入或人为攻击,比赛是否继续
进行,俱乐部将授权竞翔部裁决执行。
12、如遇自然灾害、疾病流行等不能进行比赛时,各项赛事取消,
参赛费退还;如在训放、比赛过程中:遇到地震、车辆故障、交通事
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无法预见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正常
进行时,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在上述情况下,因训放、比赛中
造成赛鸽伤亡,俱乐部不承担赔偿责任。
13、比赛期间,如遇无法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导致
比赛无法继续进行,而结束比赛时,奖金分配比率如下:(1)当无
成绩则依当关集鸽数均分;(2)有第一关至结束前关成绩,将提取
50%总奖金,依综合名次顺序取得奖金。剩余50%奖金则由当关集鸽数
均分;(3)、第(1)、(2)项可以重复取奖。
14、比赛获奖鸽,如送至验鸽现场时,发现已死亡或佩戴密封字
条损坏及其他人为记号等,此鸽成绩以无效论处。
15、当次比赛结束后,各项竞赛获奖鸽,归巢后至验棚前出现死
亡的情况,该获奖鸽成绩无效。各项赛事前三名的获奖鸽,原则上当
天须到其鸽棚验鸽,如获奖鸽失踪或者死亡,其成绩不予认定。名次
依序递补。
16、春季300公里比赛当天归巢有效;500公里比赛两天归巢有效;
300公里指定鸽赛、暗插均为当天归巢有效;500公里赛为两天归巢有
效。
17凡重大赛事,当天9点钟前无法开笼比赛的,9点钟后不准开笼
比赛。计算成绩以当天日出日落时间为准计算成绩。
18、查棚。(1)对竞赛中取得前10名的赛鸽,俱乐部将派2名裁
判员在48小时内实行现场查棚;(2)裁判员与鸽主一起,将被验鸽带
出距鸽棚100米左右处进行试放,如被验鸽放出后不归棚,则成绩无
效。(3)如发现获奖鸽失踪或者死亡,其成绩不予认定。名次依序
递补。(4)查棚裁判员要详细记录被验鸽情况,并请鸽主在查棚记
录单上签字确认。
19、获奖鸽:前3名各发奖杯一尊;4至10名各发奖牌一块;其他
获奖鸽均发奖状。
20、500公里决赛各项(指定鸽除外)赛事的获奖鸽必须参加俱
乐部的公开拍卖。发奖金时,俱乐部暂留30%,作为保证金,拍卖完成
后,全额退还鸽主;如飞失或者不愿意参加拍卖的,俱乐部有权扣除
该获奖鸽奖金的20%留用。从总奖金提取5000元作工作经费。
21、奖金在验鸽核实后,原则上10天内发放完毕。
22凡涉及税收事宜,均由获奖者自理。
23、本规程有误和未尽事项,俱乐部将及时更正和补充相关规定
并在网上公布实施。
24、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俱乐部咨询电话:手机:13707337086
座机: 22338518
株洲市南方赛鸽俱乐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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