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博泰赛鸽俱乐部
会员规则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俱乐部定名(蓝田县博泰赛鸽俱乐部)
第二条:本俱乐部以联络会员感情,提倡高尚风气,以公正、公平、公开之原则下进行比赛,促进养鸽技术,以陶冶身心康乐为主。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凡信鸽爱好者,思想纯正,对养鸽比赛无不良记录,并备有鸽舍为原则,经监事会审核通过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二条:本俱乐部会员参赛范围以每项赛事具体规则为准,如有更改,需经俱乐部监事会商议决定。
第三条:本俱乐部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得由监事会决议取消其会员资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及经宣告剥夺政治权利者。
2.不遵守本俱乐部章程及比赛作弊者,具有确实证据者。
3.损坏本俱乐部名誉及妨碍会务进行与比赛事项者,包括扰乱会场秩序。
4. 在微信工作群对工作人员及俱乐部其他会员辱骂及语言攻击造成不良影响者。
5.经其它俱乐部、协会开除会籍者(指作弊而言)。
第四条:凡自动退会、被取消会籍的会员,不享受本俱乐部的一切权利,所缴纳费用概不退费。
第五条:本俱乐部会员应享有下列权利(须参加比赛一季以上) :
1. 大会发言、表决权。
2. 凡本俱乐部会员,均可享受本俱乐部赛鸽用品会员价。
3. 参加本俱乐部举办的比赛及其它公义活动权益。
第六条:本俱乐部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1. 遵守本俱乐部章程及比赛规程,鸽钟使用细则。
2. 认定本俱乐部监事会商议最高决策,并绝对服从其裁决事项,不得借故异议。
3. 按期缴纳本俱乐部各项费用及须遵守一般通知规定事项。
第三章 比赛
第一条:本俱乐部在比赛过程中未有详尽之规则,但比赛内容在同等条件下,成绩判定有效成立,参赛会员不得借故提出异议。
第二条:各季比赛其技术问题及比赛地点、关数、日期,由本俱乐部制定并配合比赛相对应竞赛规程实施,如特殊状况由本俱乐部统一发布
第三条:各季比赛鸽报到日,依照中鸽协的管理规定及监事会决议的日期为准,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补办。
第四条:比赛期间对本俱乐部赛事有异议者,自比赛开始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材料及证据,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不予采纳。由监事会,鸽友代表,俱乐部三方共同会议裁决;如对裁决结果依然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凡伪造本俱乐部脚环,验鸽印章者,该鸽舍参赛鸽全部取消资格,已缴费用全部没收,并开除会籍,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凡会员违反比赛细则或造成作弊行为,具有确实证据,经监事会认定事实,其情节重大者移送法办,并开除会籍,鸽舍住址均不得再用任何名义申请入会。
第七条:欢迎所有会员及社会媒体监督本俱乐部所有赛事。
第八条:未经核准入会之非会员不得购买本会足环,其损失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俱乐部会员参赛时,以注册会员名为准。
第十条:凡每季欲参加比赛之鸽友,均须入会。
第十一条:每季入会鸽友由监事会审查核定(如未能及时申请审查时,可由监事人介绍即可)。
第十二条:本俱乐部工作人员疏忽之笔误或误植登入,由本俱乐部负责更正。
第十三条:本细则未尽事宜须经本俱乐部监事会会议决定。
第十四条:本俱乐部比赛规则、鸽钟使用细则另订之。
第十五条:会员鸽舍於拆迁时,如遭取缔或於幼检至比赛完成期间,鸽舍因天灾、人为损坏、致无法比赛,不可要求退款,会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本细则经俱乐部会议通过后施行,如有未尽事宜,授权本俱乐部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讨论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