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信鸽协会、湛江市信鸽联合会
2016年春季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茂名市信鸽协会、湛江市信鸽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茂名市信鸽协会、湛江市信鸽联合会
三、竞赛项目: 空距380公里(广西都安县)排名赛。预发售特比环500枚,双方鸽会保证每家最少保底售250枚特比环。
四、参赛条件:
1、参赛者必须是2015年湛江市信鸽联合会注册会员及茂名市信鸽协会注册会员。
2、参赛鸽必须佩带湛江市信鸽联合会特别指定发放的2015年全国统一环。
五、竞赛办法:(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的《信鸽竞赛规程》并附加下列规定)
1、特比环售环日期(2015年5月1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止),可提前交款报名,售完为止。)
2、特比环赛成绩按总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3、比赛期间各参赛会员必须严格搞好鸽舍卫生,如果参赛者鸽棚发生疫情,裁判委员会有权拒绝参赛鸽上笼比赛。
六、参赛费用:
第三届“联合杯”特比环每环号售100元,按双方鸽会实际售环数计算总奖金。
七、奖励办法:
1、特比环获奖鸽前三名颁发奖杯各一座。
2、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100元组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至第十五名
|
30%
|
20%
|
10%
|
平均分配40%(为40%÷12名=3.33%)
|
八、特别事项
1、比赛有效成绩为施放当日19时止归巢鸽成绩有效。
2、有效期内没有归巢鸽,则比赛结束,总奖金由上笼所有参赛鸽均分。
3、在有效期内,如获奖归巢鸽数未能按设定名次录取完全部奖项,剩余奖金由当日归巢鸽均分剩余奖金。
4、若在有效期内产生伯马鸽,则伯马鸽一羽独得全部奖金。
5、比赛中各项裁判补助等,暂按双方鸽会制订标准执行。
6、经双方协议,由总奖金中提取10%作赛事完成后颁奖会的会务等各项费用开支。
7、经双方协议,颁奖大会主办方,为在本次比赛中所设定15个获奖名额中所占多数的一方来承办颁奖大会。
8、经双方协议,本次比赛特设竞赛及仲裁委员会,参赛者有比赛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上诉,由竞赛仲裁委员会作出书面裁决。
茂名仲裁委员会成员:谭太祥、肖卫彬、汤涛
湛江仲裁委员会成员:陈玉文、张明强、方智
茂名竞赛委员会成员:陈凤雏、王广生
湛江竞赛委员会成员:谢锦华、陈永生
9、比赛日期安排如下:
决赛集鸽时间:2016年3月10日晚20时双方所在地鸽会指定地点,参赛费用每羽15元。
10、本次比赛统一采用手打鸽钟形式计算成绩。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信鸽协会、湛江市信鸽联合会。
茂名市信鸽协会
湛江市信鸽联合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