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机构职能:
1、负责监督2016年朋隆阁特比环赛事的各项事宜。
⑴、资金监管,参赛鸽友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成立后,将由两名以上成员作为代表与主办方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组成资金监管小组到银行开设联名账户,将本届比赛奖金全额存入。比赛结束,有效比赛成绩经公示无误后,由小组成员共同将奖金取出,并继续监督奖金发放工作。
⑵、比赛集鸽时,必须由两名以上监赛成员提前到场进行检查,经确认现场所有集鸽设备连接正常,无隐藏连接,并对比赛暗章进行现场做残后方可创建比赛,开始集鸽;监赛成员对集鸽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且至少一人自备U盘一个,当结束集鸽时将集鸽数据备份留证。
⑶、比赛放飞,必须由两名以上监赛成员随车前往。
⑷、对优胜鸽进行验棚时,必须由两名以上监赛成员随行。
2、如本届比赛遇到重大问题或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全体成员经研究讨论后裁决。
二、本机构构成:
1、参赛鸽友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由参赛人数2%以上的参赛鸽友组成,但最多十人,人员确定后进行具体分工。
2、所有2016年朋隆阁特比环参赛鸽友均可通过抽选或推选两种方式参加监督与仲裁委员会。
⑴、参赛鸽友可以在购环时自愿报名,主办方将在集中验鸽时公开抽选产生委员会成员;
⑵、已购环参赛鸽友也可以通过邀请三名以上其他参赛鸽友进行推荐的方式参加,被推荐鸽友必须在集中验鸽之前将推荐票交予主办方。如被推荐人员较多,则按推荐票数多者选取,得票数相同者进行抽选;
⑶、如以上方案未产生所需名额的监赛成员,则主办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其他参赛鸽友不得主张任何异议。
三、相关事宜:
1、参赛鸽友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成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监赛活动,可委派代表或由其他成员代劳;
2、监赛活动所需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并对监赛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3、本章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朋隆阁赛鸽俱乐部。
求真 务实 进取 公平 公正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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