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竞技(联盟国际)第四届 2017 年秋季专环 大奖
赛赛前指定规则
一、参赛办法:
1、凡佩带本部 2017 年秋季专环之赛鸽、并认可本规则者,均可在同一棚号内自愿报名 参加本赛事。规则公布之日起即在俱乐部总部接受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参赛者不间断交完自定赛项的所有参赛费,该赛鸽自动进入所指赛 项排名资格。凡中断交费,该鸽即失去该赛项排名资格,且不退还此前已经交纳过的参 赛费,其参赛费列入该赛项奖金分配。
3、第一次交费时,即填写参赛报名单,足环号一经确认即不得更改。
4、每棚户可多个组合参赛,同一羽赛鸽也可重复编组参赛。
5、每次交费截止日后,即公布各赛项具体交费情况。参赛者亦可到总部领取相关参赛 资料,人手一份。
6、交费截止时间及金额: 交费序数 截止时间 交费金额
第一次 7 月 10 日日落时 22:00 参赛费的 30%
第二次 8 月 15 日日落时 22:00 参赛费的 70%
9 月 1 日在网上公布各项目录取名次数及奖金分配方案
7、所有赛项均在 400 米/分速(含 400 米分速)以上的条件下,录取奖励名次(除第 8 项赛事外)。
8、各比赛项目均按参赛总金额的 93%发放奖金。 二、常规比赛项目:
凡资格赛当天无报到记录的赛鸽,失去该赛项的排名资格。其已交纳的参赛费全部列入 该赛项奖金分配。
1、第一关赛——单鸽指定 按第一关分速快慢决定名次。
类 别 A B C D
金 额 500K 1000K 3000K 8000K
均按参赛羽数 5%录取名次
2、第一关赛——五羽鸽指定(二羽鸽决胜负) 报名时即确定五羽赛鸽足环号(无须连号)。比赛时以其中二羽最快赛鸽的分速之和来 决定排名,分速之和高者名次列前;当分速之和相等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最
快的一羽名次排列在前时,二羽鸽名次即列前。
假如在规定报到期内:⑴ 无二羽鸽入奖,以单羽鸽比赛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名。⑵ 假如 有二羽进奖,但又不足规定的奖励名次时,以二羽胜一羽为原则,二羽鸽名次排列在前, 剩余名次即以单羽鸽比赛成绩为依据进行补排。
类 别 A B C D
金 额 2000K 5000K 10000K 30000K
按参赛羽数 5%录取名次 按参赛羽数 10%录取名次
3、前二关综合(一关+二关)——单鸽指定 以第一关和第二关的平均分速排名,平均分速(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高者,名次列前。 分速相同时,以第二关比赛分速排名,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类 别 A B C D
金 额 500K 1000K 2000K 5000K
均按参赛羽数 5%录取名次
4、前三关综合(一关+二关+三关)——单鸽指定 以第一关、第二关和第三关的平均分速排名,平均分速(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高者, 名次列前。分速相同时,以第三关比赛分速排名,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类 别 A B C D
金 额 500K 1000K 2000K 5000K
均按参赛羽数 5%录取名次
5、四关综合——单鸽指定 按同一羽赛鸽四关综合成绩排列名次,四关平均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类 别 A B C D E F G
金 额 200K 500K 1000K 2000K 5000K 10000K 30000K
按参赛羽数 5%录取名次
6、四关综合——五羽鸽指定(二羽鸽决胜负) 报名时即确定五羽赛鸽足环号(无须连号)。比赛时以其中二羽最快赛鸽的四关综合分 速来决定排名,综合分速高者名次列前;综合分速相等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 最快的一羽名次排列在前,二羽鸽名次即列前。
假如在规定报到期内:⑴ 无二羽鸽入奖,以单羽鸽比赛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名。⑵ 假如 有二羽进奖,但又不足规定的奖励名次时,以二羽胜一羽为原则,二羽鸽名次排列在前, 剩余名次即以单羽鸽比赛成绩为依据依次排名。
类 别 A B C D E F
金 额 500K 1000K 2000K 5000K 10000K 30000K
按参赛羽数 5%录取名次 按参赛羽数 10%录取名次
7、四关综合——八羽鸽指定(一羽鸽决胜负) 报名时确定八羽赛鸽足环号(不必连号)。比赛时以其中最快的一羽鸽四关综合成绩排 列名次。综合分速高者名次列前。综合分速相等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以该鸽 最后一关比赛成绩决胜负,最后一关比赛排名在前,四关综合名次列前。
类 别 A B
金 额 10000K 50000K
按参赛羽数 10%录取名次
8、四关综合——十羽鸽团体指定
报名时指定十二羽赛鸽足环号(不必连号)。8 月 15 日确定其中的十羽正式比赛鸽。 此时,若参赛鸽少于十羽,只能以实际羽数参赛,不可以替补。 排名办法:在四关综合有奖名次内,⑴多羽胜少羽 ⑵羽数相同时,即以总分速排列名 次。 如果总分速相等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以各自最快的一羽赛鸽最后一关比赛成 绩决胜负,第四关比赛排名在前,十羽鸽团体指定名次列前。 如果在四关综合有奖名次内没有指定鸽归巢,奖金按上一关计算排名分配。
类 别 A B C
金 额 20000K 50000K 200000K
按参赛羽数 10%录取名次
三、常规比赛项目的奖金分配办法: 录取一名时,第一名奖金 100%; 录取二名时,第一名奖金 60%、 第二名奖金 40%;
录取三名时,第一名奖金 50% 、第二名奖金 30% 、第三名奖金 20%。
2017 年 9 月 1 日前公布具体奖金分配方案和金额。
四、特殊情况下的奖金处置办法: 1、在规定报到期内,如果奖励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该关赛上笼鸽均分(包括获奖鸽)。
2、四关综合无名次产生,则按三关综合产生名次,三关综合无名次产生,则按二关综 合产生名次,如二关综合无名次产生,则按第一关成绩录取名次。如第一关无名次产生, 则由第一关上笼鸽均分。
3、如遇其它情况,依照龙湾竞技(联盟国际)第四届 2017 年秋季专环四关大奖赛竞赛 规程第六条《报到期内比赛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奖金分配办法》。
五、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龙湾竞技(联盟国际)第四届 2017 年秋季专环四关大奖赛 竞赛规程之相关条款。
六、本规则与龙湾竞技(联盟国际)第四届 2017 年秋季专环四关大奖赛竞赛规程(后 者)若有相悖之处,即以后者为准。
七、本规则解释权属龙湾竞技(联盟国际)赛鸽运动俱乐部。
龙湾竞技(联盟国际)赛鸽运动俱乐部 2017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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