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赛季每站集鸽时本俱乐部裁判长与监督委员会在现场的监督下集鸽,集鸽完毕后由监督员接手监督直至开笼比赛。
2、凡是参加比赛的会员按照集鸽手续办理,在监督员监下督集鸽,方可参加比赛。
六、验棚规定:
如有信息报到第一时间验棚,另外不记名抽验,参赛会员不得任何理由拒绝裁判长和监督委员验棚,否则取消比赛成绩及奖金。
七、惩罚制度
1、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作弊,欢迎广大参赛人员对比赛赛事监督举报,由本俱乐部裁判长组织人对作弊事项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在网上公布,事实成立对举报者奖励一万元,对作弊者罚款一万元。
2、不得诬陷他人,经调查结果属于诬陷他人罚款一万元,给被诬陷人名誉补偿费。
八、注意事项:
1、足环认定后,因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鸽舍动迁等任何事情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退不换,不补发及补办任何手续。
2、比赛专用电子环作为副环,主环因各种原因造成破损,取消此鸽比赛资格,
3、比赛期间如遇到鸽钟不上传,必须在第一羽赛鸽归巢1小时内电话通知本俱乐部裁判长,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第一时间网上通知广大参赛鸽友,晚6点后在监督委员监督下上传比赛数据,否则成绩无效责任自行承担。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属于龙州信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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