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定鸽收费标准及奖金分配:
1、设50、100、200元指定赛。所有指定赛满2户2羽以上参赛即可进行,各项指定满20羽录取1名,不足20羽按实际参赛数发奖。各指定赛项鸽会提留总参赛金额的10%。
2、春秋季四关赛在各站成绩鸽中按分速各录取10名,各奖1000元,各奖奖杯。
3、本会各赛事综合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4-10奖牌一座。
4、专项赛按专项规程执行。
四、有关规定说明:
1、参赛者必须是江都区信鸽协会会员,参赛鸽必须佩区鸽协所售(备案)足环。严格执行一人一棚一会制,会员只能在本人注册单位参赛,否则后果自负。应知晓并认可中鸽协、省、市、区鸽协制定的规则、规定、规程,自愿参赛,承诺无条件服从区鸽协管理。
2、竞赛报名单按要求填写,少填错填责任自负。参赛尽量提前送鸽,到时结束。
凭足环证及鸽会滚章报到验鸽,所有归巢鸽都要准备接受抽查验棚,如不符合要求,取消成绩。变更棚址、报到电话等信息应在训放前报区鸽会即时变更。
3、本会组织赛事,春夏季当日20时前,秋冬季18时前报验结束。省、市组织的赛事按省、市规程执行。如因恶劣天气报到是否延期,请注意鸽协短信通知。
4、所有竞赛项目一律使用电子扫描系统和联通“116328999” 声讯台报到(省、市竞赛编号88,本会竞赛编号09)。本会所录取成绩以爱羽报到平台和116328999声讯台报到记录为准,声讯台报到错误及电子扫描设备不上传等不予录取,请会员提前做好设备测试。鸽协联系电话:86862856、66008、68211。
5、竞赛成绩草表鸽会网站公示三日,无异议即为正式成绩。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协会提出。
6、本会比赛综合名次按8%录取发奖,国家、省、市及本会专项赛比赛按相关规程进行。凡在国家、省、市竞赛中获得综合前三名者,本会另发奖金1000元。
7、本会会员费50元每户/年(主要用于比赛费用)、市直会员费10元每户/年。会员交会员费情况在鸽会网站公布,未交纳会费者取消所有成绩,连续两年未交纳会员费的作自动退会处理,取消棚号,会员证作废。
8、训放费统一在春秋季训放站交纳并滚章,每羽8元。如因特殊情况训放时未能交费滚章,在比赛站滚章交纳15元/羽,发现未滚章鸽上笼参赛的,裁判登记后不予录取成绩。
9、“赛前指定”在扬州特比环赛及本会秋各特比赛事中进行,6月至10月的第一、二个星期六上午交纳。分A、B两组,A组每月100元,交全共500元,B组200元,交全共1000元。该项比赛前公布“赛前指定”奖金分配方案。
10、年过70周岁会员优先缴纳参赛费、进笼。
11、如因报到平台出现故障,无法计算成绩时,取消比赛,退还所有参赛费。
12、如遇不确定天气,各自决定,愿者参加。
13、国家赛、省、市竞赛规程详见《扬州鸽讯》2016年第四期。
本规程执行2015年《信鸽竞赛规程》,解释权归江都区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扬州市江都区信鸽协会
2017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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