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20元特比环大奖赛规程(无论足环发售多少,总奖金和录取名次不变,奖金照发。)
一、 参赛与购环须知:
1、 凡认可本规程的本部2015年注册会员,均可购环参赛,凡购环者均视为认可本规程。
2、 参赛鸽必须佩戴2015年全国统一(17)足环各一枚。凡按规定佩戴本特比环赛鸽均可参加正大杯幼鸽千公里大奖赛。
3、 专环一经售出,无论什么缘故导致破损或错号佩戴一律不予调换,由当事鸽主承担损失,所取得的成绩一律取消。
4、 集鸽时,若统一足环显现破损或残缺情况以及环标证不齐全的赛鸽,谢绝该鸽入笼参赛,否则其比赛成绩无效。
5、 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暗记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者取消该鸽比赛成绩。
6、 当遇恶劣气候时,集鸽时间提前或顺延。若受禽流感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干扰时,集鸽延期或另择日举行。
7、 鸽舍搬迁、移棚及上传电话号码更改的鸽主必须在比赛集鸽前7天报请俱乐部以便安排对新舍测距。凡鸽舍迁址又未重新测距并参赛者视同作弊,其比赛成绩无效。
10、除按规定的报到验鸽外,参赛归巢鸽无论排名有效,本部有权通知参赛者接受验鸽,被通知验鸽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否则报请裁判组取消该会员在本站比赛的所有成绩及奖金。
11、参赛者须在赛前自检鸽钟,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俱乐部联系,俱乐部将协助解决,如开笼后在赛前未自检设备而导致赛鸽成绩在自家和俱乐部无法上传等一切后果由鸽主自负其责。(鸽钟在自家不上传者按照5分钟/公里计算,到俱乐部上传或持钟报到,仍不行者取消比赛成绩。)
12、本次大赛前三名由裁判组上门验鸽,4-10名由裁判组通知鸽主验鸽,拒绝和拖延验鸽者视同自动放弃比赛成绩及奖金。
13、本次大赛被录取名次按俱乐部登记实名制为准。
14、本次专环发售地区只限荆州区、沙市区、公安县、松滋市、江陵县、石首市。
15、凡涉及税收事项均由获奖者自理。
二、售环方式及时间与特比环价格
1、本次大赛10枚为一组,凡一次性购买10枚者或以上者可参于抢团体奖;未一次购买一组者不可抢取团体奖。
2、2014年12月16日,特比环单价20元/枚,5枚起售。特比环比赛时另收参赛费10元/羽。
3、售环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
4、专环比赛集鸽前俱乐部将通过网站公布售环明细与数量。
5、售环热线电话:0716-8104120 13986640686
6、售环地址:荆州市翔盛赛鸽俱乐部
三、集鸽时间:
空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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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日期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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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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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奖励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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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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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公里(新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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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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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气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施放,选择天气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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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鸽录取150名/团体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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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笼第二天日落时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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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赛与100元特比环及120元套环第一关同时集鸽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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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金分配细则: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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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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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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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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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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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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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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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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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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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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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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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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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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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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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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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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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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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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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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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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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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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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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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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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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元套环第一关同时排名并抢取此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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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单鸽赛:
1、 在规定报到期内单鸽赛所规定的录取奖励名次未满时,剩余奖金由已排定名次鸽平分。
2、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指定鸽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六、团体赛及指定鸽录取办法:
1、 一次性购买10枚或10枚以上的会员在规定奖励名次内,录取团体赛奖励名次。
2、 积分团体在规定奖励名次内,排名鸽多者(必须2羽或2羽以上)胜;若排名鸽数相同时,则以积分相加最多者胜(积分以分速相加计算)。
3、 若规定奖励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已排定团体名次鸽平分。
4、 团体赛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5、 20元特比环指定鸽均在比赛报到期限内录取名次。如在规定名次内无一羽指定鸽归巢,指定鸽比赛继续进行,如在规定报到期限内无一羽指定鸽归巢退还指定费;如名次内已有指定鸽归巢,按一把抓执行。
七、特比环加强赛
1、20元特比环参加市幼鸽赛时,可同时与100元、120元套环及2000元/组特比环参加特比环加强赛;特比环加强赛与市幼鸽同场比赛。参加特比环加强赛的赛鸽必需填写参赛表。(参加特比环加强赛的录取名次以参赛表登记羽数为准,俱乐部在开笼前公布上网。)
2、所有参加特比环加强赛的赛鸽必须参加市幼鸽赛。
3、特比环加强赛奖金分配为除俱乐部提取10%外,所有奖金俱乐部将在比赛开笼前合理分配;录取名次按参加特比环加强赛的总羽数10%录取。
4、特比环加强赛收费为200元/羽(特比环加强赛会员自由选择参加)。
十、20元特比环大赛单鸽前十名必须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参加拍卖大会,拍卖所得俱乐部提取20%,其余80%归鸽主所得;如未参加拍卖的鸽主将不发放奖金。所有参加拍卖的奖鸽不允许任何一羽协议鸽和私下交易。
十一、竞赛及报到、验鸽办法依本俱乐部2015年竞赛规程。
十二、本次大赛只代训2015年幼鸽。
十三、本次大赛所产生的指定鸽的前三名及单鸽4-10名必需接受裁判验鸽。拒绝或拖延验鸽者取消比赛成绩,不发放奖金。
十四、本次大赛集鸽及施放工作由各县市派代表参加,集鸽全过程媒体全程录相监控,所有费用由俱乐部承担。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依本俱乐部2015年竞赛规程或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由荆州市信鸽协会、荆州市翔盛赛鸽俱乐部、裁判组、顾问组共同制定。
十七、本俱乐部对本规程拥有最终仲裁权和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