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鸽参赛须知:
一、凡认可本规则者,均可即日报名参赛,7月10日晚20点截止。
二、报名时认真填写参赛单,凡漏填、错填、涂改的参赛鸽成绩一律无效。
三、凡未参加资格赛的赛鸽将失去该项比赛的排名。涉及税收事项,均由获奖者自理。
㈠、指定鸽参赛办法:
1、所有指定鸽项目,均按规则要求在各关规定的有效分速内录取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若分速相同(精确到0.0001米/分),名次并列,所获奖金按并列名次所获金额之和均分。
2、赛前指定所有项目,在第一次报名时由参赛者确认参赛足环号后不得更改,参赛费用分三次交清,7月10日第一次报名时缴纳10 %(例如:100元组第一次指定时,只用缴纳人民币10元,这样你可以在下次报名时,进行对比和挑选,在后面报名期参赛鸽如有丢失等原因,可以减少损失),8月10日第二次交款50%,9月10日第三次交款40%。三次交款完毕即享有该项目参赛及排名资格。参赛者不得缺席规定时间的任何一次交费,若中断一次交费失去参赛资格,前期已交参赛费不予退返,统一计入所报名项目参赛金额之中。
3、赛前指定结束后将在9月20日前根据最后一次参赛报名进行统计,整理后公布各项参赛总数、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参赛者可到协会办公室领取各项目参赛足环号备查。
4、在有效分速内,各项指定鸽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㈡、赛前指定参赛项目:
单关(第一关决出胜负)指定分为三个类别:
单鸽、三羽组、十羽组单鸽赛,
1、单关(单鸽指定):以第一关分速决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名次并列。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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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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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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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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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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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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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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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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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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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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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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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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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关三羽组指定(5取3):报名时确定棚内特比环赛鸽任意五羽足环号,各组内以最好成绩三羽分速之和决定三羽组名次。总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速相同则三羽中的第一羽分速高者名次列前。每棚户可报多组参赛,同一羽赛鸽可重复编组参赛
3、单关10羽组单鸽赛指定:报名时指定10羽足环号(不必连号),以该组内在第一关比赛最高分速的一羽,决定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三关综合指定赛分为四个类别:
三关综合单鸽赛、双鸽赛、10羽组单鸽赛、10羽团体
1、三关综合单鸽指定:以同一羽赛鸽三关分速相加决定名次,三关综合总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速相同,以第三关名次高者获胜。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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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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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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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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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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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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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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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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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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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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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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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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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关综合双鸽组指定(5羽):报名时确定棚内任意5羽足环号(不必连号),三关赛后以组内二羽最好成绩鸽综合分速之和,决定双鸽组名次,总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速相同则以两羽中综合分速高的一羽进行比对,综合分速高者名次列前。每棚户可报多组参赛,同一羽赛鸽可重复编组参赛。
3、三关综合10羽组指定(单鸽赛):报名时指定10羽足环号(不必连号),以该组内三关综合分速最高的一羽,决定成绩。综合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综合分速相同,以第三关分速高者名次并列。
4、三关综合10羽组团体指定:报名时指定10羽足环号(不必连号),在三关综合有奖名次内(含递增名次),入赏羽数多者(二羽及二羽以上)名次列前,若入赏羽数相同,以其中第一羽三关综合分速高者团体成绩列前。
名次录取及奖金分配办法:
①项目均按参赛羽数的5%录取名次,最多录取6名。
②奖金按各项各组参赛总金额的90%分配如下:
录取1名时:第一名100%
录取2名时: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录取3名时: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
录取4-6名时,则4-6名为参赛金额的6倍,剩余奖金分配给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
③特殊情况下的奖金处理办法:
★在规定的有效分速内录取,名次未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单鸽三关综合无名次产生按两关综合有效名次录取,如两关综合无名次产生,按第一关成绩录取名次,如第一关在规定的报到期无名次产生,按第一关集鸽时,具有参赛资格入笼鸽,均分所报名对应的各赛项奖金。
★双羽组如在规定有效分速内没有一组齐组,则以该赛项内一羽成绩决定名次;三羽组如没有一组齐组,则以两羽成绩决定名次;如该赛项都无一组两羽鸽在规定有效分速内到达时,则以组内的一羽成绩决定名次。
★各赛项在规定的有效报到分速内如无名次产生,则按集鸽时具有参赛资格的参赛鸽,均分所报名对应的各赛项奖金。
★如只有一羽(组)名次产生,则该鸽(组)获得该项目所有奖金。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市鸽协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依照本会2016年信鸽竞赛规则上共同制定。
市鸽协对此规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石家庄市信鸽协会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