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信鸽协会2015年章程
一、 竞赛委员会
名誉主席:陈容易
主席:曾利国
副主席:颜泽禄、罗爱国
秘书长:郑明彬
副秘书长:李春、张国军
下设四个组分工如下:
(一)竞翔组
负责人:罗爱国(负责集鸽现场的工作,负责赛事放飞监督)
成员:李春、孟波、郑文全
(二)裁判组
负责人:郑明彬(负责赛事监督和比赛执裁,新会员测距等)
成员:张涛、聂新华、余兵、付村
(三)信息组
负责人:张国军(负责集鸽信息发布、集鸽电脑操作、指定鸽录入、比赛成绩录入、电脑维护)
成员:张涛
(四)财务组
负责人:曾利国(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
成员:颜泽禄、郑明彬
二、 集鸽规定:集鸽日遇雨比赛顺延。集鸽时间一般为2小时,超时不候。
三、报到期时间及计算方法;以省鸽协下发的365天当天日出日落计算分速。春、秋500公里及以下放飞当天日落时间19;00前;700公里2天内日落时间19;00前;1000公里5天内日落时间19:00前为报到有效期。专环有效报道时间按照专环竞赛规则执行。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电子扫描鸽钟比赛数据超过规定的上传时间(1小时),该鸽以当天日落时间计算成绩。已经上传的按自动上传时间计算成绩,无法上传的第一羽扫描时间与到鸽会报到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以在场的裁判签字为准),超时按日落计算成绩。
四、验鸽规定:300-1000公里赛事报到时,前三名必须交验洪湖鸽协会员证、洪湖鸽协发放的足环证,缺一均取消成绩。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足环破损,赛鸽缺少脚趾或者脚趾严重变形以及副环佩戴错误者均取消该鸽比赛成绩。
五、各级别赛事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洪湖鸽协组织的各类普赛按集鸽总数量的10%计取名次。奖励标准:冠军600、亚军300、季军150、4-5名100、6-10名80、11-20名40、21名以后各20元。普赛不设伯马制,专环、王中王赛设伯马制,即在规定报到的有效时间内名次未报满时,按获奖名次鸽均分剩余奖金。各站比赛前三名发奖杯一樽。洪湖专环、王中王等赛事协会提取10%作为费用。
六、指定鸽规定:协会提取10%作为费用后剩余奖金全部发放。协会规定:指定鸽20羽以下一把抓,20-30羽取前两名,30羽以上取三名。指定奖金分配:一把抓获90%;取两名:冠军获60%,亚军获30%;取三名:冠军获50%、亚军获25%、季军获15%。若各项指定在规定报到期内无鸽归巢,全额退回所指定奖金。
七、奖金发放规定:普赛一周以内;专环、王中王两周以内发奖。
八、鸽舍搬迁后,鸽主须在比赛集鸽日的前七天书面报请协会,以便安排对新舍的测距。凡鸽舍迁址又未经重新测距并参赛者,视同作弊,其全年所有成绩无效,并追回前期已发奖金,严重者开除会籍。
九、其它规定:会员购环时需先缴纳100元会费。为方便专环号段公布,协会将按会员购环时间的先后顺序,从低号段到高号段依次登记发环,会员不得择号购买。正式比赛鸽会不代训信鸽。押鸽安排及补助标准:训放及比赛第一站由鸽会派人押鸽,第二站赛由第一站获得第5名者押鸽,下站以此类推,押鸽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押鸽补助为100元/次,由鸽会在一周内发放补助。
十、全年各项赛事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洪湖市信鸽协会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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