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信鸽协会竞翔规则
宗 旨
为加强对我区信鸽运动的管理,推动信鸽运动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信鸽协会2015年审定的《中国信鸽竞赛规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祥符区信鸽协会竞翔规则》,望广大会员、协会工作人员、裁判组、仲裁委等认真学习,严格履行本规则。
二 行为准则
反对一切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坚决抵制将不公正的手段用于比赛,鸽会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赛者须遵守竞赛规程和有关规定,服从裁判员的裁决,裁判员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裁。
三 参赛资格
1、参赛者须是进行年度注册的、不处于处罚期的、符合区域要求的信鸽协会会员(年度会费每人每年50元,年满60周岁的会员免收会员费)
2、参赛鸽须是隶属于参赛人的、佩戴标志信鸽身份的全国统一足环的,符合赛事要求的信鸽(佩戴参赛人从所属协会购买足环的信鸽便获得了协会注册参赛资格。
四 信鸽参赛 集鸽 装笼 放飞 报到 验鸽
1、每年在开始比赛预定比赛日期前向会员公布参赛计划。
2、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鸽会办理交鸽参赛手续,逾期不能参赛。
3、电子扫描鸽钟的会员,须在比赛前持电子扫描鸽钟和比赛鸽佩戴的电子环到协会参与建立参赛鸽信息数库。比赛集鸽时不写电子环。
4、集鸽区域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会员认真填写竞翔报名表,严禁本人不相符的信鸽参赛。工作人员负责对参赛鸽加盖暗记章,
5、特比环比赛中,赛环破损、变形或戴环一侧鸽脚出现伤残的鸽子不得参赛。
6、每平方米装鸽数量不多于50羽(集装箱赛鸽运输笼)。
7、若集鸽工作人员有参赛鸽,应按照回避原则,由其他执裁人员完成其验鸽后参赛鸽装笼。
8、赛鸽一经入笼不得再由笼中取出。
9、如遇扫描过的参赛鸽逃笼,在不能确定逃笼鸽环号的,本次比赛全部取消,择日再次比赛,
10、每次训放、比赛开笼地点至鸽会空距与原计划距离误差不得超过±5%。
11、如遇雨、雪、冰雹、中等以上雾霾、强逆风、沙尘暴等不适合放飞的,待次日开笼,次日仍无法开笼的,取消比赛,择日再次比赛。
12、如遇运输途中突发事件(因故高速封闭、堵车等)无法按时开笼的,待次日开笼,次日仍无法开笼的,取消比赛,择日再次比赛。
13、如遇计时系统出现故障致使归巢鸽无法排名的,终止比赛,择日再次比赛。
14、如遇重大疫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参赛鸽归巢完成打钟后,应迅速到协会进行报到,自动上传的归巢鸽应在半小时内完成上传(如因通迅故障无法上传的,提前向协会说明情况,并手持钟到协会报到),否则成绩无效,手持钟报到的,应在120分钟内持鸽钟到协会报到,否则成绩无效,所有人为损坏鸽钟致使无法报到的,责任自负。
16、每次比赛单鸽前3名获得者在三日内接受裁判组入户验鸽,核对坐标,坐标误差超过50米的按实查坐标重新计算成绩。如发现参赛鸽弄虚作假的、对验鸽百般阻拦的,报请裁判长做出取消成绩决定。
17、区鸽会每年两个赛季均评出一个最佳鸽舍奖(在协会设定的赛季比赛中入围有效名次最多者胜)。
18、严禁病鸽入笼。(请会员自觉执行)
19、所有在我区内开设的公棚赛、寄养赛均要遵守中国信鸽协会2015年审定的《中国信鸽竞赛规则》
五 处 罚
1、裁判员违反条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裁判工作等。
2、会员违反条例或干扰裁判工作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参赛资格、开除会籍等处罚。凡属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获奖名次收回奖品、奖金。
3、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申 诉
参赛者对比赛中裁判员的裁决不服时,有权就出现的争议问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经书面形式提出,并交纳500元人民币申诉费,若胜诉申诉旨退回,败诉则不再退款。
未尽事宜请广大会员向协会提交建议。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祥符区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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