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15年秋幼鸽大奖赛规程
一、竟赛日程: 线路( 西)
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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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距(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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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放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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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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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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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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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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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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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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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0 日周六6-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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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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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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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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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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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7日周六6-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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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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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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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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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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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 日周五晚19-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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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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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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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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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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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30 日周五下午19-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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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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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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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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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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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周五下午12-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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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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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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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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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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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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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周五下午12-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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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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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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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办法
1、前10名奖杯各一樽。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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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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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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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至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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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至三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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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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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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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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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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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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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公里幼鸽团体赛 取3名:奖杯各一樽
三、规程:
1、500公里 笫一羽信鸽归巢到第二天下午6:00截止。(含笫一羽归巢当天,如不能报满剩余奖金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2、2015年幼鸽大奖赛,使用全国统一足环,加一枚内环,后四位号码相同,每枚100元,录取名次:500公里取30羽(售环300枚后每增加5枚增加一个名次奖金400元)。
3、资格站(350公里)由2名协会裁判手抄足环号码加盖印章,资料留存协会待查。未参加资格赛取消大奖赛资格,可以参加普赛。
4、本次大奖赛购环10羽以上有权参加此次团体赛,进入决赛获奖羽数多者胜,如羽数相同该团体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者为胜,录取前三名。凡交本协会2015年会费者所有大奖赛信鸽可享受速度赛、决赛普赛奖项。
5、参加比赛信鸽必须是健康鸽,病鸽严禁入笼。决赛站,所有采用1163平台报道参赛鸽一律再次由鸽主填写竞翔单要规范填写,如有涂改、漏写、佩戴足环破损变形、底单与足环、年号、环名有一处与表格不一致等情况,则成绩取消,会员领奖凭足环证。(决赛上笼鸽再次手工抄录足环号码备案)
6、所有获奖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日期暂定决赛2周后,获奖鸽鸽主需于拍卖之前提供详细准确的血统书,以准备拍卖用。
7、如获奖鸽不参加拍卖,一律拒发奖金,如获奖鸽死亡,鸽主需尽快提供此鸽及足环证并带到协会验证。
8、获奖鸽起拍价定为:1—3名1000元,4-10名500元,11-30名以后200元。
9、协会提取每羽拍卖价的百分之十五用作当日拍卖费用,如流拍则按起拍价提取。
10、本规程解释权归沛县信鸽协会,
(售环日期:2015年2月2日----7月2日,联系人:姜淮 18651349566
15996893818)
咨询电话; 杨 军 13270287981
王洪武 13852025659
卓 伟15312676288
沛 县 信 鸽 协 会
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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