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信鸽协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湛江市湛江市信鸽协作新一届委员会成员 11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 1名,秘书长 1名、委员 8 名;(各区一名负责人由各区推荐定)其余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班子开会进行调节分工。 三、选举采用等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候选人必须获得出席会议的会员过半数或者到会会员的三分之二通过。 会员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于会员大会前将书面授权委托书送交本会秘书处备案,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六、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旁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端的空格内画“×”;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端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写上另选人姓名。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填写选票符号要准确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九、选举设总监票员2名、唱票员1名、计票员1名,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监事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 十、选举前,由选举工作人员清点、核对出席会议的会员人数,并向会员大会报告,按核对人数领取和分发选票。 十一、会议选举设投票箱1个。投票顺序是:首先由监票员、唱票人、计票人先投票,接着其他会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在监票员的监督下,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由监票员、唱票人、计票人清点核对票数,确认选票有效后进行计票;计票完毕,由监票员将票选结果交给主持人向全体会员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本办法经会员大会前表决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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