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春季比赛有关事宜的决定
2015年4月28日珠海市信鸽协会仲裁组三人(殷玉峰、赵炳璇 、吴明智),裁判组三人(张克勤、邹国鸿、王康伟)召开会议,就2015年春季比赛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听取各方意见,翻阅有关资料,进行面对面辩论之后,达成多数共识,形成以下决议:
1、2015年春季比赛幼鸽特比专环至300公里龙南站有效期内归巢6羽,未超过获奖名次10名,比赛结束,7-10名奖金由前6名平分;其中的鸽王赛项目取3名,但实际有效期内归巢6名,但由于在比赛规程中未写明特比环大奖赛结束后鸽王项目就也结束的字眼,故规程存在漏洞,经请示广东省信鸽协会权威人士:明确大奖赛结束后含之其中的鸽王赛自然结束。鉴于规程存在漏洞,经仲裁组、裁判组讨论后决定:参照本鸽会的三关赛获奖鸽分配比例:即鸽王奖金分配依次为:第一名获29%,第二名获24%,第三名获14%,第四名11%,第五名7%,第六名5%。
2、鉴于300公里龙南站归巢率较低,2015年春季比赛就此结束,三关赛的归巢鸽8羽,但如果比赛完毕录取前5名,以目前归巢8名但未到终点的情况分配如下:第一名获25%,第二名获20%,第三名获15%,第四名~第八名平分30%.
3、汲取2015年春季比赛经验,现对2015年秋季大奖赛规程做下列完善和补充:
1)、集鸽前如遇气象台发布(广东地区)台风等极端天气或放飞地点为警戒区域时可停止集鸽,比赛时间可顺延一站时间。
2) 如果在司放时遇到下雨(车窗挂雨及大雾),赛鸽在司放地等到雨停雾散時司放,等待时间最长2.5小时,如果在2.5小时后直到9点30分仍然下雨,押笼一天,如第二天仍未达到放飞条件,拖回珠海体育中心司放。
3)2015年秋季特比环大奖赛结束,所有普赛也随之结束,比赛中途因有效归巢鸽数量不足规程所定的的奖励名次数量而强行结束时,所有插组赛、擂台赛和鸽王赛等项目也随之结束,奖金依结束前的综合成绩按奖励等次分配,余额获奖鸽平分。
4)、 因2015年秋赛奖金额度较大,未尽事宜如遇问题,由珠海市信鸽协会仲裁组,裁判组做出最终裁决,无理取闹者,将依据鸽会权限给予警告处置。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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