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季举办第九届“名城”杯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7]03号 为了答谢新老会员的一贯支持与厚爱,我会特推出2018年春季第九届“名城”杯特比环大奖赛,为了降低大家购环的风险减少大家的损失本次比赛售环办法有所变化。 一、决赛空距: 400公里(±5%)。 二、决赛地点:东线,详见2018年春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 2018年6-7月。 四、售环时间: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 五、售环办法:本次比赛共售环1500枚,售价50元/枚,在决赛上笼时每羽另外加收30元参赛费(不含司放费),收取的这部分参赛费全部用来发放40名后的奖金,40名之后增加的名次为:决赛时加收的参赛费÷600元=增加的名次,增加的名次各发600元,如有零头由最后一名获得。参赛者须为本会会员,购环者须实名登记,不得转让,售完为止。 注:“名城”杯奖环号段为:CHN23-2017-0440001至0441500。每枚奖环配一枚绿色副环。副环与统环必须环套环,不能分别戴在参赛鸽的两只脚上,只能戴在一只脚上否则比赛成绩无效。(售环地点:红花岗区信鸽协会服务部,电话:28264106) 六、奖励办法: 1、单项赛奖励如下: 冠军:10000元, 奖杯一座; 亚军:7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4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20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1500元,奖牌各一块; 11-20名:各1200元,奖牌各一块; 21-30名:各1000元; 31-40名:各800元; 40名后增加的名次各发600元。 2、团体赛奖励如下(名额不限): 冠军:3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2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1000元,奖杯一座; 余后各团体参赛组凡在决赛单项赛获奖鸽中(即1-增加名次内)进入两羽以上含两羽的鸽主均奖500元。 七、本届“名城”杯团体赛参赛说明:本届比赛设立团体奖赛,按团体参赛小组录取名次,每一个团体参赛小组只能获得一个团体奖名次。购10枚奖环可组成一个团体参赛小组,多购不限,在购环时须按购环的先后次序分为多个参赛小组进行登记,鸽会不再另行分组。在决赛单项赛获奖鸽中(即1-增加名次内),每组进入两羽以上含两羽的鸽主才能参加团体奖的评比,并以羽数多者为优胜,若羽数相同,则以最快一羽成绩优胜者排前。计入团体奖比赛成绩的获奖鸽将全数接受裁判验棚确认。 (注:本次比赛团体赛前三名如果没报满则团体赛前三名剩余奖金由购团体的会员按组数平分) 八、本次“名城”杯大奖赛有效报到期为司放之时起72小时内有效(注:如果司放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单项赛奖金),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单项赛剩余奖金及决赛时加收的参赛费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未报满名次则单项赛剩余奖金(含决赛时加收的参赛费剩余奖金)由所有获奖鸽均分。 九、荣获“名城”杯大奖赛单项赛前20名的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若拍卖鸽因特殊原因死亡,鸽主须报鸽会备案,并把该鸽完整保存,在拍卖会时供会员检验确认)。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鸽如果流拍则由鸽主按该鸽起拍价的20%的费用缴费后取回,死亡鸽则由鸽主按该鸽起拍价的20%的费用缴费后才能领取奖金。拍卖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与第三届“聚兴酒楼”杯前20名获奖鸽同时举行。 十、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名城”杯大奖赛(须交纳2018年会费),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裁判法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8年会费)。 十一、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主办方报司法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赛鸽正副足环破损、断裂、残缺不全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主办方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第十六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十二、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地震、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鸽会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取消比赛鸽会将全额退购环费。 十三、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四、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次大奖赛将聘请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并随车监放,欢迎广大会员全程监督。 十五、具体司放时间、竞翔办法和报到方式等请详见2018年本会春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申诉条件: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 过期不予受理。(注:原2017年4月23日发行的通知作废) 二0一七年四月三十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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