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市、县、开发区信鸽协会。 三、比赛时间及司放地: 1、比赛时间:2016年10月(与协会秋季普赛同步)。 2、放飞地点:220公里第一关,司放广西百色;420公里第二关,司放广西南宁。 四、参赛条件及办法: 1、凡认可本规程的参赛鸽主必须是2016年3月31日前经黔西南信鸽协会办理注册手续的黔西南信鸽协会会员均可参赛。 2、本特比环赛以第一位购环者签字第一枚足环起,按顺序发放,实名制购环,报名参赛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200元,足环费由协会支付。 3、本特比环赛使用副环为标准铝制环中环,单向包边,需与正规环同边戴,包中向下。 4、售环时间:2015年2月20日至28日,限时不限量。3月10日前公布售环及奖金分配情况。 5、报名手续履行完毕一律不得退回,会员转让必须是5枚以上连号转让,并及时通知协会备案,否则参赛鸽成绩无效。 五、报到及验鸽方法: 1、会员必须使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鸽主自行承担电子扫描鸽钟故障导致报到失败的风险),确因扫描鸽钟故障时,会员可采取其它报到方式报到。 2、第一关220公里比赛,以放飞当日晚“日落时间”为有效报到截止时间。当日特比环归巢鸽少于10羽时,取消比赛,上笼鸽均分全部奖金。 3、第二关420公里比赛实行“伯马制”,以放飞当日晚“日落时间”为有效报到截止时间。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未取满时,归巢鸽按所取名次获奖,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放飞当日“日落时间”无特比环归巢鸽,即结束比赛,由上笼参赛鸽均分全部奖金。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严格按照20比1录取名次,双关分速相加高者胜出(分速相同时,第二关名次靠前者胜出)。 2、鸽王冠军30%(精制奖杯)、鸽王亚军15%(精制奖杯)、鸽王季军10%(精制奖杯)、第四名至第十名平分35%(精制奖牌)、第十一名至N名平分10%。 (具体奖金分配情况在售环结束后以协会公布为准)。 4、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黔西南州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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