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
2016年秋季《国庆杯》竞翔规程
为了推动乌鲁木齐市信鸽竞翔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重在参与的原则,更好地为信鸽爱好者营造的和谐比赛氛围,打造出值得信任的赛鸽平台。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依据《中国信鸽裁判法》及中国信鸽协会《中国信鸽2015竞赛规则》举办2016年秋季《国庆杯》东线竞翔赛,并制定竞翔规程(注:2016年秋季竞翔赛暂不设拐点)。
一、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
监赛单位:乌鲁木齐市体育总会
二、竞翔项目、集鸽时间、地点及收费:
1、200公里试机赛(奇台县),2016年9月16日集鸽,时间:12:00—17:00(北京时间),集鸽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体育馆,收费:每羽:20元。
2、280公里第一关(木垒县大浪沙收费站),2016年9月25日集鸽,时间:12:00—17:00(北京时间),集鸽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体育馆,收费:每羽:30元。
3、350公里第二关(哈密巴里坤县下涝坝乡),2016年9月29日集鸽,时间:12:00—17:00(北京时间),集鸽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体育馆,收费:每羽:40元。
4、500公里第三关(哈密巴里坤县奎苏镇),2016年10月6日集鸽,时间:12:00—17:00(北京时间),集鸽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体育馆,收费:每羽:60元。
5、综合三关收费:每羽:300元,90%为奖金,10%为组织费用。正式成绩以280公里、350公里、500公里每关分速相加计算,高者为胜。
三、参赛细则:
1、凡已在2016年正式登记注册的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的会员、乌鲁木齐市各区信鸽协会的会员(除头屯河区外)、行业协会的会员的信鸽均可以参加比赛。
2、参赛者认可及履行本届比赛规程,且必须严格遵守《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中国信鸽2015竞赛规则》。
3、集鸽时,参赛鸽必须佩戴有中国信鸽协会发放的统一正式信鸽足环,参赛鸽足环如有破损或残缺的,则该鸽不得入笼参赛。
4、严禁任何参赛会员在参赛鸽身体上、足环上、电子环上做暗记及留电话号码,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参赛鸽的所有比赛成绩。
5、会员的参赛鸽鸽舍地址必须与其在鸽会备案的地址相一致,否则将按A、B棚处理。凡鸽舍迁址又未经重新测距的参赛鸽舍,视同为作弊,将取消其全部参赛鸽比赛成绩。
6、参赛鸽信息与鸽钟内信息不一致的,漏输、多输、错输的,则由参赛会员自行承担,并取消参赛鸽的比赛成绩。
7、参赛鸽拉到司放地点后,司放裁判要严格按照裁判法的要求,经确认司放地点无雨、无雾等具备放飞条件后,方可正常司放。
8、比赛开笼时间,由司放裁判长根据放飞点天气情况,在上午北京时间11:00以前择时开笼。如因天气原因及路途中延误等各种情况,造成无法在11:00前开笼的,则押笼至次日再放,如次日因天气原因等其它情况,还不具备司放的,则取消比赛,将赛鸽拉回择日在赛。
9、所有比赛,截止时间为当日日落后30分钟。(以当日乌鲁木齐晚报公布的日落时间为准)。
10、集鸽日如遇到恶劣天气、禽流感、禁空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则择日再赛。
三:奖金分配:(280、350、500公里前十名奖杯免费发放)
1、200公里(试机赛)1—10名300元、11—300名50元;
2、280公里(比赛)冠军1000元、亚军700元、季军500元、4—10名300元、11—50名100元、51—350名50元;
3、350公里(比赛)冠军2000元、亚军1000元、季军800元、4—10名400元、11—50名200元、51—100名100元、101—350名50元;
4、500公里(比赛)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500元、11—50名300元、50—100名200元。
5、综合三关幼鸽鸽王(比赛)冠军:12%、亚军:8%、季军:6%、4-10名:15%、11-50名26%、51-100名19%、团体(每组10羽以上):4%(取六名),组织费用:10%。
四、指定鸽
每关比赛均设立指定鸽赛事,10%做组织费用,其余全部发奖,以入赏名次内为准,名次在前为甚胜,(指定鸽原始单集鸽当日24:00点前传至网站公示)。
1、100元组3把抓(每羽100元,录取3名)
冠军 40% 亚军 30% 季军 20%
2、200元组3把抓(每羽200元,录取3名)
冠军 40% 亚军 30% 季军 20%
3、500元组3把抓(每羽500元,录取3名)
冠军 40% 亚军 30% 季军 20%
4、1000元组3把抓(每羽1000元,录取3名)
冠军 40% 亚军 30% 季军 20%
五、报到方式:
1、使用西安科汇《飞迅》和大连《云飞》电子扫描鸽钟。
2、比赛前需缴纳鸽钟信息费用,比赛时请按鸽钟的使用说明安装连接,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对掌中宝、感应板、电话连接等进行检测,如在比赛中发现未缴费不上传问题,责任自负。在比赛过程中,因电话线故障造成无法上传归巢鸽信息,鸽主应马上和报到裁判取得联系,如仍无法上传,按裁判要求持掌中宝在一小时内(超时取销比赛资格)、携带第一羽归巢鸽到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报到。
3、参赛鸽鸽主,280公里比赛、350公里比赛,应在北京时间9:00前连接电子扫描鸽钟,500公里比赛,应在北京时间10:00前连接电子鸽钟,连接后必须进行电话拨号和足环检测的连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和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联系,及时解决,如等赛鸽归巢后发现问题,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五、验棚:
1、除了按规定到报到处验鸽外,参赛归巢鸽无论排名有效及失格,鸽会有权通知赛鸽的参赛鸽主接受验鸽,被通知验鸽鸽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否则取消其该赛季的所有比赛成绩及奖金。
2、参赛鸽归巢后,如接到裁判验棚电话,应按裁判要求持鸽在规定时间内到鸽会验鸽,或按裁判要求在家准备好归巢鸽、足环卡、会员证等候验棚。所有参赛者应积极配合验棚工作,如以各种原因拒绝和阻止验棚,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参赛者参赛鸽的所有比赛成绩及奖金。
3、报到中心电话:0991-4656533
六、监督办法:
1、按照本次比赛规程,监赛单位对比赛集鸽、司放、报到及验棚等所有比赛过程进行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做弊行为,一经发现,将以欺诈罪予以起诉,并列入乌鲁木齐市鸽会的黑名单,今后的所有比赛将拒绝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参加。
3、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裁判组的裁判和监赛单位的监督下集鸽入笼,并欢迎鸽友共同监督。
七、比赛成绩公布:
所有比赛网上直播成绩仅作原始参考记录,正式成绩报到结束经裁判核验后最终确定公布。如参赛者有疑议,应在48小时内交纳申诉费1000元、向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提起申诉。如胜诉退还申诉费,反之不予退还。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接到申诉后,会同监赛单位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决定,并进行公布。
八、其它:
1、如遇政府行为以及自然灾害、禽流感、交通意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比赛无法进行,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方不负责。
2、参赛者赛鸽一经入笼,即视为认可本规程,请参赛者赛前认真阅读本规程。
3、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所有。
九、奖金发放
每场比赛成绩公布后无异议,一周后发放奖金。
十、咨询电话:0991-4656533
十一、竞翔组委会
监赛主任:桑 楠 李益林
总裁判长:董 刚 沈晓群 陈新疆
裁 判 长:唐 若 兰建材
司放裁判:李文德
计 算 机:梁 建
裁 判 员:待 定
终裁主任:沈晓群
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