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信鸽协会2016年秋季幼鸽
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镇宁县信鸽协会
二、竞赛项目:幼鸽大奖赛
三、参赛条件
1、承认本规程并交纳2016年会费的会员
2、参赛鸽必须佩带由鸽会指定的中鸽协正式足环一枚,暂售环数量1800枚。(CHN-23-0170001至CHN-23-0171800)。
三、售环办法
1、大奖赛每枚售价120元,售环时每 枚先付20元,余下100元在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0月2日自愿付清。
2、售环日期:2015年12日6日开始售环,售完为止。
3、本次售环实行实名制(即参赛鸽不在本人购环段内,取消成绩)。
四、放飞时间和地点
1、司放地点
云南玉溪方向,空距410公里。
2、集鸽时间及地点
集鸽时间:2016年10月中上旬,集鸽地点:徐宝庆处。
五、竞赛执行规程
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及补充规定。
六、报到方式
1、报到有效期:司放当日算起至次日20点整结束。
2、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两日内无鸽报到,由上笼鸽均分。
3、报到可用电子鸽钟,手打鸽钟,持鸽报到。手打鸽钟和持鸽报到需要提供足环证,参赛鸽,密码条,收据(缺一将取消成绩)。电子鸽钟报到的参赛鸽,报到结束次日16点持以上手续到徐宝庆处验鸽,不前来验鸽或缺一手续的取消成绩,收据有异议的,提供鸽会存根进行验证,不符存根取消成绩,视为作弊,并禁赛三年。
4、报到时限:镇宁县城内1小时,丁旗,木岗、黄果树、龙宫、江龙、关岭2小时。
七、成绩计算
1、成绩评定:按规程规定实行分速计算成绩,分速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如报到方式相同,空距远的列前。
2、比赛结束三日内公布成绩,七日内无异议,即验棚确认名次(前三名,若有异议名次的,请书面形式向鸽会递交材料),鸽会将进行验棚处理确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奖金:冠军12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6000元,四至十名3000元。此后按交钱15羽取一名,奖金1500元。(注:报名满8羽包括8羽款项为鸽会办公经费,超过8羽不足15羽,鸽会补足差款取一名。)
九、注意事项
1、奖环集鸽时必须完好无损,因各种原因造成足环异常、破损或丢失者,即取消参赛资格。禁止脚踝骨出现肿大,脚面肤色异常、缺少任一脚趾的赛鸽参赛。集鸽员有权拒收病鸽参赛。
2、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另作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镇宁县信鸽协会。
联系电话:13329632606
镇宁县信鸽协会
201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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